时间:2023-02-10 10:51:01 访问次数:
来源:龙泉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
根据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“十三五规划”要求和《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全省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的通知》(浙档发〔2015〕18 号)精神,龙泉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积极开展省示范化数字档案室的创建工作,2022年获评“浙江省示范化数字档案室”。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,将省示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机构发展规划,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省示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领导小组,并由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。办公室根据创建工作要求配备了档案柜、空调、电脑、检索柜、电脑、打印机、硬盘等软硬件设施,并配备了软件系统1+10+N系统,与单位OA系统有效对接,实现文档一体化,同时建立健全的档案信息化管理相关制度,如档案数据上网发布审查、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等制度,并认真执行,以保证档案的齐全、完整和安全。 下一步,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数字化档案室建设。坚持把档案数字化工作做在经常、做在平时,有计划地进行历史重要档案的数字化工作,对增量的、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均按国家、省有关规定,及时进行数字化归档并统一管理,实现电子文件安全管理和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