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
2021年4月23日,市卫生健康委接投诉举报称某美容院非法开展医美服务。执法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检查,经初查和立案调查后查明:该美容院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,由未取得医师资质的王某某使用皮秒仪、点阵激光治疗仪等仪器,利用激光灼烧,为顾客开展祛斑、美白等医疗美容服务,查实非法所得达到21795元。2021年7 月27日,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对该美容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1.没收非法所得;2.罚款人民币110000元。当事人自觉履行完毕,本案结案。王某某非医师行医行为予以另案处理。
小司释法
容貌焦虑越演越烈,“颜值”经济高速发展,部分不具备资质的生活美容院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,铤而走险,偷偷越界做起了医美服务,导致美容行业乱象丛生,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带来隐患。
群众健康权益要靠法律保障,法律底线不得逾越,美容行业的背后有众多的法律法规在支撑着行业规范发展。《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》中对医疗美容范畴进行了详细罗列,日常常见的皮秒、点阵激光、水光针注射、玻尿酸注射美容等都属于医疗美容。任何组织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是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,任何个人未取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也不得实施医疗美容服务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,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、医疗器械,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,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,按一万元计算。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非医师行医的,除取缔外,还要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、器械,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而即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加大了对个人非法行医的处罚力度,非医师行医的,除取缔外,要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、医疗器械,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,按一万元计算。
国家对机构和个人的非法行为行医均予以从重处理,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,全力维护社会公众的健康权益。法者,天下之度量,万事之仪表也,任何人均不得因不法行为而获益,违法终以处罚相偿还。爱美人士该如何远离美丽陷阱?简单概括起来:合法医美=合法医美机构+合法医美医生+合法医美药械。消费者要准确识别那些隐藏在生活美容院的非法行为,莫把美容院当美容医院。